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等担任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李政颖、张 虎
副组长:周 建、崔 佳
成 员:刘 泉、郭志强、徐文君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详见学院官网公布的入围名单)组织全面综合考核。
申请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科目为:
①专业基础综合:考核学术素养、知识结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研究方法。现代数字信号处理、高等物理光学(二选一)。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学术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申请全日制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科目为:
①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学术潜质、科研创新及工程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专业综合面试考核采取答辩形式:
①答辩内容
申请考生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针对自己的博士研究计划,做不少于20分钟的PPT(PPT中不得涉及本人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本人为主的研究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专家组提问时间为10分钟。
②考核标准
面试专家组根据申请考生答辩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其中:①课题背景(10分):主要评价申请者对硕士阶段或当前在职单位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对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对顾杭课题意义的认识;②研究成果(30分):主要评价申请者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③科研技能(20分):主要评价申请者对科研所需的分析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及知识结构的掌握情况;④科研潜力(30分):主要评价申请者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⑤语言运用与表达(10分):主要评价申请者PPT制作质量、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等。
请在4月21日(周日)上午8:00点前在面试考场(届时在南湖新四教学楼一楼大厅查看)完成拷贝。
对于符合《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规定,经考生申请,由导师推荐,经专家组审核通过免笔试考核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以学院官网公示为准),只参加面试环节考核。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需参加此次笔试和面试考核。
三、考核具体安排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4月20日14:30-16:3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四教学楼1楼(考生在20日中午2:00在新四1楼查看考场分布)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16日—19日,下载网址:https://yz.chsi.com.cn/)、《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字盖章,已提交考生无需重复提交)参加考核。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离场。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8:30开始,当天完成;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四教学楼1楼(考生在21日上午8:00在新四1楼查看考场及候考教室分布)。
面试顺序当天上午8:00告知,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候场。只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还需提交《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字盖章,已提交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面试顺序原则上按照招生学科专业及专项计划类型进行分组,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由3名工作人员抽签确定,以上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申请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综合笔试成绩×60%+专业综合面试×40%;
考核中专业基础综合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任一项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申请全日制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排名。
符合学院审核录取学术要求的考生(以学院官网公示为准)在指标控制范围内(除直博生、提前攻博和专项指标外计划数的30%以内)直接被拟录取并进行公示,若超出指标控制范围,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复试结束后,将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五、拟录取原则
博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按照计划类型、导师额定接收指标、录取原则和考生综合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其它说明事项
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考核环节由学院按学校研究生院当年制定的考核流程统一进行。
作弊考生成绩记为零分,且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和“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
实际录取人数以考核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651806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90332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递交至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