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武汉理工大学二级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我院科学研究工作上水平,特制定如下年终科研奖励方案。
奖励分为科研经费奖励和科研成果奖励。
科研经费奖励分为项目/课题经费奖励和项目/课题主持经费奖励,具体如下。
1、项目/课题经费奖励
仅针对由信息学院主持的项目/课题当年分解到信息学院的研究费进行奖励,不同类型的项目/课题的奖励情况如下:
(1)国家级项目/课题学院按经费的5%进行奖励;
(2)省部项目/课题学院按经费的4%进行奖励;
(3)其他纵向、横向按经费的2%进行奖励。
2、项目/课题主持经费奖励
针对信息学院主持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当年分解到信息学院的经费(包括研究费和非研究费)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
作为信息学院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当年分解到信息学院的经费以50万元为一档,每增加50万元,奖励5000元;
3、项目/课题的负责人有多个项目/课题的,以累计金额为据;科研经费奖励全部计算在项目/课题负责人名下,由项目/课题负责人分配。
科研成果奖励又包括专利奖励、论文奖励,具体如下:
1、科技成果获奖奖励
(1)、武汉理工大学出现在奖项中的各类国家奖,奖励团队20万;
(2)、武汉理工大学出现在奖项中的各类省部级一等奖,奖励团队5万;
(3)、武汉理工大学出现在奖项中的各类省部级二等奖,奖励团队3万;
2、专利奖励,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个奖励2000/n,其中n是权利享单位的个数;
3、论文奖励,第一作者单位标注了光纤传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论文,被SCI收录的每篇奖励3000元,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00元,若同时SCI、EI收录的,按SCI收录奖励;
4、科技成果获奖奖励由团队负责人负责分配;专利奖励计算在第一发明人的名下,论文奖励计算在第一作者的名下,若第一发明人(专利奖励)或第一作者(论文奖励)不是老师的,计算在发明人或作者中第一个出现的老师名下。
奖励主要用于支持老师开展科研活动,原则上以报销为主,且支付要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本科研奖励方案在年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的经费情况在经费许可的范围内执行。
若本科研奖励方案中出现表述不清楚或有歧义的地方,其内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