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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各类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9-01
 

第一部分 教师岗位工作职责

一、教授(研究员)岗位

(一)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 结合教学改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教学质量工程,主持或主要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或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励或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其中每年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指导博士(后)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数量达到要求;指导青年教师。

4. 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或指导团队成员取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获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奖、国际学术奖;搭建高水平研究平台,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发表高水平论文;组织团队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较前沿的学术专著。

5. 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指导本单位的学术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科研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发挥领衔作用,指导具体建设项目的论证;组织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力争在国家级创新团队取得突破。

6. 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举行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发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中的领衔作用;与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固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扩大学校的影响力与知名度;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负责人。

7. 聘期内应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1门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180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二)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 开展教学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教学质量工程;主持或主要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或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励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其中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一门课程;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指导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数量达到要求;指导青年教师。

4. 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课题;指导团队成员取得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课题,或者获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奖、国际学术奖;发表高水平论文;组织团队成员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有影响的专著或教材。

5. 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把握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带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先进水平;负责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建设方案、工作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过程管理,协调相近或相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核心作用,指导或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的论证;组织或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

6. 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举行专题学术讲座;发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中的积极作用;与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一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

7. 聘期内应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1门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150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三)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 开展教学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主持或主要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至少参与1项教学质量工程,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承担本学科研究生和本科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教学效果优良;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数量达到要求;指导青年教师。

4. 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以第一申请人的资格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国际学术奖;年均到校财务的个人科研经费达到规定的要求;发表论文被 SCIEI检索,或作为正副主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

5. 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参与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建设方案、工作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过程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论证;组织或主要参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或专业及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6.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学术讲座。

7. 聘期内应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1门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120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二、副教授(副研究员)

(一)副教授(副研究员)五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 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要求,教学效果优良;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

4. 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省部级成果奖;年均到校个人科研经费达到规定要求;专业课教师发表论文被 SCIEI检索,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

5. 参与学科、专业、课程、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参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6.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7. 聘期内应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1门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81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二)副教授(副研究员)六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 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要求,教学效果优良;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

4. 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省部级成果奖;年均到校个人科研经费达到规定要求;专业课教师发表论文被 SCIEI检索,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

5. 参与学科、专业、课程、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参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6.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7. 聘期内应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1门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60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三)副教授(副研究员)七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 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要求,教学效果优良;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

4. 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省部级成果奖;年均到校个人科研经费达到规定要求;专业课教师发表论文被 SCIEI检索,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

5. 参与学科、专业、课程、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参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6.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7. 聘期内应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1门专业主干课程,并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39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三、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

1.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

2.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3.参与1门信息化课程建设,每年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讲授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要求,教学效果优良;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4.主要参与纵向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年均到校个人科研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公开发表重要期刊论文,或参加学术专著、编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

5. 参与学术交流、专业进修和继续教育;参与学院学科、课程及实验室建设。

6.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7. 聘期内应完成相应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型:150/3年;教学科研型:100/3年;科研型:50/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应达到21万,并且聘期内不允许出现教学事故。

四、辅导员岗位

1.加强学生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学生安全与法制意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2.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把青年学生的思想统一到国家方针和政策上来;

3.狠抓学生管理,形成良好的院风和学风。抓好所带班级的班集体建设,因势利导的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规范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抓考风,促学风,推进学风建设;

4.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坚持学生个别谈心制度,经常参与学生班级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5.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学习为中心,丰富第二课堂,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优化及提高。

6.做好学生党员、干部的管理与指导工作,提升学生党员、干部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他们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二部分 实验技术岗位工作职责

一、高级实验师岗位

(一)高级实验师一级岗位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实验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2.担任1门及以上课程实验教学工作,或根据科研项目的要求组织设计核心实验。

3.在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完成以下内容中的其中4项: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并通过学院、学校的审查;

2)作为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

3)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功能开发等工作,所编写的验收、调试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通过学校的鉴定;

4)指导并参加设计、制作或改造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装置;

5)主持并参加编写实验讲义或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

6)获校级及以上的科技奖、教学奖或国家专利。

4.指导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5.聘期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重要期刊上。

6.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7.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二)高级实验师二级岗位

1.担任1门及以上课程实验教学工作,或根据科研项目的要求组织设计核心实验。

2.在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完成以下内容中的其中3项: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并通过学院、学校的审查;

2)作为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

3)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功能开发等工作,所编写的验收、调试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通过学校的鉴定;

4)指导并参加设计、制作或改造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装置;

5)主持并参加编写实验讲义或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

6)获校级及以上的科技奖、教学奖或国家专利。

3.指导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4.聘期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力争有1篇发表在重要期刊上。

5.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三)高级实验师三级岗位

1.担任1门及以上课程实验教学工作,或根据科研项目的要求设计核心实验。

2.在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完成以下内容中的其中2项: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并通过学院、学校的审查;

2)作为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

3)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功能开发等工作,所编写的验收、调试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通过学校的鉴定;

4)指导并参加设计、制作或改造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装置;

5)主持并参加编写实验讲义或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

6)获校级及以上的科技奖、教学奖或国家专利。

3.指导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4.聘期内,完成高水平的实验报告2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5.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二、实验师岗位

(一)实验师一级岗位

1.承担1门(含1门)以上实验课教学任务,或独立维护大型精密仪器,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2.在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完成以下内容中的其中3项:

1)参与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

2)参与设计、制作或改造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装置;

3)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功能开发等工作;

4)参加编写实验讲义或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

3.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4.聘期内,完成具有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2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5.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二)实验师二级岗位

1.承担1门(含1门)以上实验课教学任务,或独立维护大型精密仪器,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2.在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完成以下内容中的其中2项:

1)参与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

2)参与设计、制作或改造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装置;

3)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功能开发等工作;

4)参加编写实验讲义或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

3.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4.聘期内,完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实验报告2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5.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三)实验师三级岗位

1.承担1门(含1门)以上实验课教学任务,或独立维护大型精密仪器,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2.在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完成以下内容中的其中1项:

1)参与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全面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

2)参与设计、制作或改造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装置;

3)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功能开发等工作;

4)参加编写实验讲义或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

3.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或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

4.聘期内完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实验报告1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5.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三、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岗位

(一)协助承担1门(含1门)以上实验课教学任务,或协助维护大型精密仪器,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二)参与设计实验方案,对相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三)聘期内,完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实验报告1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四)参加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第三部分 管理(职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五级职员岗位

(一)五级职员领导岗位(含副处级单位正职岗位)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

2.主持本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3.研究本部门业务的改革发展与建设思路,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及督促、检查、评估。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加强学术自律,坚守学术诚信。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行政。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重大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6.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本部门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和谐高效的部门。

(二)五级职员非领导岗位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

2.协助本部门党务或行政正职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3.参与研究本部门业务的改革发展与建设思路,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督促、检查、评估。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协助做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工作,对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加强学术自律,坚守学术诚信。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六级职员岗位

(一)六级职员领导岗位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

2.协助本部门正职分管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督促、检查、评估。

3.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工作或本部门业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

4.坚持以人为本,协助正职建立和谐高效的部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加强学术自律,坚守学术诚信。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对分管工作的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

5.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六级职员非领导岗位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原则,协助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

2.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督促、检查、评估。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创新的工作思路。

3.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4.根据部门内部分工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5.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七级职员岗位

(一)七级职员实职岗位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原则。

2.在部门领导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3.草拟有关制度文件,拟定科室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主持处理本科室的日常事务,组织、指导科室人员完成业务工作。

4.根据科室内部分工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5.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七级职员非实职岗位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原则。

2.草拟有关制度文件,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总结,协助检查、落实科室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3.根据科室内部分工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4.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八级职员岗位

(一)八级职员实职岗位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原则。

2.草拟有关制度文件,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总结。

3.协助组织、实施科室工作计划,协助处理本科室的日常事务。

4.根据科室内部分工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5. 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知识和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八级职员非实职岗位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原则。

2.草拟有关制度文件,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总结,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3.根据科室内部分工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4. 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知识和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九级、十级职员岗位

(一)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

(三)根据科室内部分工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四)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知识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与发展目标,根据本基本工作职责制定更具体的管理(职员)岗位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 工勤技能岗位工作职责

一、技师岗位

(一)参与所属工种的技术革新和高难度的生产加工工艺等方面的工作,或参与组织市场调研、预测及制定营销策略,或协助对各服务环节实行全面管理与监控。

(二)参与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的质量标准体系,协助指导高新技术设备的调试、维修与使用。

(三)及时纠正和制止生产过程中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有损工程(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操作行为,或纠正违反服务质量标准的行为。

(四)协同开展技术讲座及相关咨询活动,传授技艺、培养技术工人。

(五)负责本岗位技术问题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或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销售、售后技术问题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或负责分析所管理范围内的服务质量问题。

(六)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完成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

二、高级工岗位

(一)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的质量标准体系的应用。

(二)负责落实部门试验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三)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妥善处理本岗位的各类工作事务。

(四)积极指导和帮助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五)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完成与本岗位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

三、中级工岗位

(一)协助落实部门试验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或服务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二)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妥善处理本岗位的各类工作事务。

(三)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服从组织调配,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完成与本岗位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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