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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职工之家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01

为规范管理,把职工之家建设成健康、文明的职工健身场所,学院工会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开展文明、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陶冶情操。

二、自觉地爱护职工之家的一切设备、器材和用品,人为损坏公物者须按价赔偿。

三、本室活动器材和用品由专人保管,借用者须作登记。

四、保持职工之家整洁美观,不得随地吐痰,室内不得抽烟,乱扔杂物。

五、职工之家实行专人管理,管理者应认真负责,保管好各种活动器材和用具,准时开放,并搞好室内外卫生。

六、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1540-1730

 

                                信息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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