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武汉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协议定价和全体发明人同意,拟将学校2项科技成果以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通乾谦船舶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24日。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4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科技转化中心(思源楼203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詹萍武;联系电话:87650178。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