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切实提高生源质量,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选拔工作,现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46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优录政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初试成绩仅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二、 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之一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4)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限生源所在学校本专业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三、申请材料内容
1.《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限生源所在学校本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20年11月3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651806。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鉴湖主楼1621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20年11月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wutinfo.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考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时公布考核时间与综合能力考核内容。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考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考核之后,根据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拟选拔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651806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