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学校文件,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院系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一)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二)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二、 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②获得发明专利,且排序在前2名;
③以有效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限生源所在学校本专业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限生源所在学校本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19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651806。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鉴湖主楼1621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9年11月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wutinfo.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时公布考核时间。
2.考核形式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考核。
①综合能力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另行公布。
②综合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5分钟。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并对确定入围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651806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