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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9-12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0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领导小组

  长:李政颖

副组长: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艾青松  龙毅宏       江雪梅  阮幼林       徐宁

   郭志强

     书:王    张林   周杰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申请A类资格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综合测评为专业前20%,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学业水平为主修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

③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2、申请B类资格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②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d.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

③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④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⑤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符合以上①-⑥条,在全国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国家特等奖的排序前4位、国家一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二等奖的排序前2位、国家三等奖的排序第1位的,以及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排序第1位的,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用B类指标)。

①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②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③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三.推荐名额及就读学校

12020年学院A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67人(含试点班12人);

22020年全校B类推免名额380人;

3、原则上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人数分配指标,其中A类资格按各专业分配指标的11.2推荐。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请,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手写签名。定向生、国防生经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函,并到教务处学籍办确认后,才能提交申请。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统一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915日,获奖项目原则上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申请A类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996—917:00,学生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报名,打印个人申请表,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封面写上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并标明A类或B类,交至辅导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10日下午17:00

2019910日—14日,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院推免工作电话:

学工办: 027-87651802            教学办: 027-87399249

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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